根据《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由工程所在的县级市(区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实施。重点工作包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核受理、核定存储、使用返还、监督管理等内容。
园区积极落实相关硬件保障设施,对工资保证金工作全流程进行了细化,为制度落地做足准备。自年后该项工作启动以来,园区劳动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专窗已受理业务14笔。通过优化工资保证金办理流程、简化资料报送程序,已基本实现工资保证金核定、备案、返还一窗式受理办理。
下一步,园区将联合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,开展专项集中执法,对经督促,仍未履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单位,纳入执法程序,全面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地落实,为劳动者安心就业,为园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!